|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8日 15:55 |
作者: |
|
| |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召开六届七次董事会及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末总股本313563375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0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2010年度为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1300万元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长在2010年度签署相关借款担保的审批权,授权时间为壹年(2010年4月27日-2011年4月26日),授权每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 四、同意2010年度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单笔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授权董事长审批相关融资事宜,并签订相关借款协议,授权时间为壹年(2010年3月26日-2011年3月25日)。 五、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同意公司下属捷达包装印刷分公司更名为“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捷达文化用品分公司”,并在经营范围中增加“文化用品、游戏产品研发、咨询、制作、销售”。 八、通过关于200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通过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度土地竞拍计划总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的议案。 十、通过公司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27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