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8日 15:5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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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召开五届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9年末公司总股本8389387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80元(含税)。 二、通过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2010年度技术改造计划(计划投资额27931万元)。 四、通过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总额51.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五、通过关于污水处理委托服务劳务合同、钢坯采购合同、矿石矿粉废钢采购协议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原材料采购供应合同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确认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完善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十、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一、续聘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 上述有关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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