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6日 06:0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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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召开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及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投资计划方案。 三、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通过2010年公司拟向部分中船重工财务公司、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67000万元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关于2009年关联交易事项及2010年关联交易经营中的关联交易额度及处理程序的议案。 六、通过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八、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九、同意公司拟自筹资金在河北省保定市国家产业开发区共建区购置862.45亩土地用于项目建设,预计金额2587.35万元。 十、通过关于建设实施蓄电池产品产业技术升级项目的议案:项目总投资14101.66万元,建设周期为18个月。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20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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