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5日 19:2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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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按总股本4990528316股为基数,每10股派1.30元(含税)。 二、通过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10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四、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截至2009年12月31日,在公司有信贷类、资金类授信业务余额的关联方共9户,授信业务余额为243425万元。 五、通过关于公司分别对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公司董、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和变动公司股份管理办法》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6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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