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4日 22: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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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凤凰置业)曾与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凤凰新华书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凤凰书业)签订《关于“苏园土挂(2008)05号地块”项目开发建设与书城经营协议书》,凤凰置业为凤凰书业代建苏州书城项目(下称:目标房产一)。鉴于凤凰置业已独家出资设立苏州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苏州凤凰置业),并由其具体负责上述地块相关房地产的开发事宜。为此,凤凰书业和凤凰置业、苏州凤凰置业于2010年3月23日签署《协议书》:凤凰书业委托苏州凤凰置业建设目标房产一,该房产对应的土地成本和建设成本由凤凰书业承担。 凤凰置业和凤凰书业联合竞得南通CR9058号地块,并联合建设12.9万平方米的文化综合体,其中凤凰书业建设约5万平方米文化 MALL(下称:目标房产二),凤凰置业开发建设其余约7.9万平方米的酒店式公寓和公寓式办公用房。凤凰书业委托凤凰置业代建目标房产二。双方于2010年3月23日就此签署了《委托建设协议》。 上述交易各方均确认:以按各方最终确认的建设成本扣除掉前期费用后的实际发生额作为计算相关委托事务报酬的基数依据,凤凰书业应按该基数的0.5%分别向苏州凤凰置业、凤凰置业支付委托事务报酬。预计该等委托报酬均为人民币150万元左右。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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