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3日 06:0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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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及六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关于冲减职工经济补偿金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调整所得税返还的议案:因公司获得地方税务部门2008年度至2010年免征属于地方部分的企业所得税政策。2008年度公司所得税税率由原15%下降为9%。原2008年多缴纳部分约230万元应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此项会计处理将导致2009年期初留存收益增加约230万元。 五、通过以公司有关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434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议案。 八、通过续聘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3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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