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2日 22: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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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9日召开三届二十次董事会及三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五、同意启动公司医药创新园区一期项目的开发。 六、通过关于向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持股75.5%的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四川本草堂”)向金融机构贷款3500万元,由成都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市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为其提供2000万元和15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上述两家担保公司提供信用反担保。同时,四川本草堂以其全部资产为公司向担保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提供等额且不可撤销的反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9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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