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2日 19:30 |
作者: |
|
| |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至19日召开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及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2243199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0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五、通过关于房产抵押贷款的提案:公司拟向宁波市工商银行东门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解放路支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额度限定为人民币伍亿元(包括短期借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以内。为此,同意公司拟将坐落在宁波市中山东路220号中百大厦一至四层及地下两层(共计建筑面积25088.87平方米)房产及其土地评估后作为抵押,期限自2010年10月12日起至2013年10月11日止。 六、批准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七、批准公司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4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