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9日 21:2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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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及六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2009年12月31日公司114975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通过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六、通过关于2009年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担保事项的执行情况及授权董事长2010年继续办理此类担保事项的议案:董事会2009年授权董事长有权决定单项金额5亿元人民币以下(含5亿元)由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且无需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担保事项,但董事长的上述决策权限在2009年度内累计控制在80亿元人民币(含80亿元)内。按照该授权,2009年董事长审批的此类担保总金额为34.9亿元,且单项金额均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2010年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继续行使上述授权事项及额度。 七、同意公司挂牌转让所持北京天鸿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下称:天鸿安信)全部20%的股权,以评估后标的公司净资产11410.67万元为定价依据,确定标的股权转让价不低于2282.13万元。 八、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城开集团)受让天鸿安信持有的北京首开晟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下称:首开晟馨)10%的股份,以首开晟馨经评估后的净资产10711.67万元为定价基础,经协商并给予适当折让后,确定标的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通过此次收购,城开集团合计持有首开晟馨100%的股份。 以上第七项及第八项议案中的股权转让和资产出售的评估结果均需经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九、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5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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