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公布关于东北高速本次分立实施情况报告书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8日 06: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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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北高速)、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林高速)已经按照分立上市方案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履行情况符合分立上市方案的约定。东北高速、公司与吉林高速已经就承继东北高速的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履行了交割手续。东北高速主要资产已经办理过户手续,部分资产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公司和吉林高速已承诺在六个月内完成剩余资产的过户手续,公司和吉林高速的控股股东已就无法过户资产的处置作出安排,其办理过户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公司与吉林高速符合上市条件。东北高速正在办理法人资格注销手续,尚需完成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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