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7日 20:2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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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原告)于2010年2月24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对自然人王天伦(现持有原告33.55%股权,下称:被告)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被告在2009年7月23日之前一直担任原告的总经理并负责原告日常经营,在此期间利用销售不入帐,抬高商品进货价格等方式占用原告资金,导致原告帐面存货与库存严重不符,造成原告亏空人民币3888.97万元。原告诉请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人民币3888.97万元;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公司于2010年3月17日收到法院向原告下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于2010年3月15日正式受理上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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