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7日 19:05 |
作者: |
|
|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6日召开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及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度末总股本1436736158股为基数,每10股派3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事项。 五、通过关于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5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