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6日 22: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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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5日召开五届七次董事会及五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829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 二、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2010年度养护业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四、通过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2010年度借款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长在32亿元额度内根据公司现金流量差额通过银行借款和信托借款融资,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11年度财务预算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通过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称:福泉公司)关于2010年借款额度的议案:授权福泉公司董事长在借款额度33亿元内根据公司现金流量差额向商业银行借款、办理票据业务及信托借款;短期借款期限在3年以内,长期借款期限在25年以内。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福泉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福泉公司审议2011年度财务预算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通过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以上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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