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6日 06: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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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4日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及四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2009年末总股本220000000.00股为基数, 每10股派0.3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三、通过2010年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2010年度公司计划向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购买原纸(含原纸、CF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总量不超过50000吨,总交易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含税)。 五、通过关于2010年度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金额总计为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以及资产抵押(含存货、房产、地产及其他资产)。 六、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处理分、子公司设立、撤销事宜。 八、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其中,薄春杰由于个人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聘任朱朝阳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九、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8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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