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1日 19: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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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0日召开四届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3股派3.5元(均含税)。 三、通过关于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五、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虹口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虹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西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各申请伍仟万元人民币贷款授信额度,有效期从2010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2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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