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05日 22:2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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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5日收到大股东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现代投资)的《情况说明函》,就原告郑奇(原为公司职工,于2009年底离职)诉现代投资一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已就该案于2010年2月11日出具有关民事裁定书)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现代投资曾承诺给予郑奇的父亲郑智强1000万元的奖励,但因郑智强在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其于2008年11月辞去上述职务)期间公司经营不善造成公司严重亏损,故现代投资暂时难以兑现郑智强1000万元的奖励。此间,郑智强要求现代投资通过其他方式将该等奖励款转到其子郑奇的名下,作为现代投资欠郑奇的债务,并办理了债权债务的公证文书。现代投资为了表示对郑智强的诚意,仍设法给郑智强兑现了200万元的奖励,并与郑智强协商剩余的800万元将逐步兑现。郑智强也表示同意。 今年年初在现代投资不知情的情况下,郑奇突然起诉到法院,并冻结了现代投资持有的公司2488万股股权。 现代投资认为,欠郑奇的800万元债务本质上是现代投资承诺给郑智强的奖励,虽然暂时无法全部兑现,但事实上已经在逐步支付。郑奇以800万元的债务冻结了现代投资持有的价值近3亿元的2488万股公司股权,与诉讼标的严重不符。对于由于本案造成社会各界对公司的多种误解,现代投资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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