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04日 21:0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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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3日召开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六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人选的议案:其中同意郑永刚及郑学明(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二、通过《2009年度计提八项准备金报告》。 三、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9年末股本410858247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四、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通过《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司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及《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六、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同意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宁波鄞州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2000万元提供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3月25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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