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02日 06: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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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日召开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及三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凌云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11.15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500万股(含7500万股),其中,凌云集团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10%(含10%)。全部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上述凌云集团参与认购公司股份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三、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与凌云集团签订《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事项: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事项尚未办理完成,且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故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告。 七、同意将广州凌云新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批准的8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1000万元人民币,各方股东出资比例不变,其中公司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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