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12日 05:5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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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召开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及四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通过关于转让公司与原控股股东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及其关联方(下称:工业公司及其关联方)签订的“以资抵债”协议书(下称:协议;工业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所有的有关资产抵偿对公司的债务,截止目前尚有8425余万元协议中的资产未办理过户手续)中部分债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以4300万元的价格处置协议中的部分债权(即4300万元债权)给四川扬?N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扬?N实业),公司于2010年2月11日与扬?N实业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 上述有关事项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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