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10日 21:1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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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9日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及四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末股份总数105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元(含税)。 二、通过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通过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通过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七、通过承建南京市栖霞区西花岗经济适用房项目的议案: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23亩,总建筑面积约107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约48亿元人民币,最终的建设和投资规模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公司作为承建方,可按政府有关规定获得不超过2%的项目建设管理费,以及不超过3%(以建设成本为基数)的净利润。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3月5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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