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09日 20:5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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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8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建材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建材有限公司投资2.49亿元建设亚泰集团哈尔滨建材工业园(一期)项目。 二、通过关于为所属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建材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下称:明城水泥)和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的3亿元、1亿元和1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明城水泥的控股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分行营业室的8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440400万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之前或当日按照相关要求,披露上述事宜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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