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09日 06:1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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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源证券)近期分别与工商银行德阳分行、中国银行德阳分行、建设银行德阳分行、建设银行成都第八支行、农业银行德阳旌阳支行、德阳市商业银行旌阳支行、光大银行成都玉双路支行、交通银行德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提高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设计制造水平改造项目等八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或者在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之间划转,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宏源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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