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08日 21: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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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6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佳益国际有限公司(下称:山东佳益)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锦宜纺织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锦(青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材料)向国内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和信用担保。 二、同意公司为青岛材料、山东佳益向国内银行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三、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盈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锦丰纺织有限公司向国内银行分别申请总额不超过8600万元、64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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