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04日 20: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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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下称:法院)根据广发银行南京城北支行与南京能发科技公司、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南京康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康城房产)、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依法委托评估、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康城房产所有的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5号房屋[-1至-3层、1至29层,丘号563000-II-2至563000-II-31;为南京华美达怡华酒店(下称:南京华美达)的经营性房产;下称:标的房产]现已成交,由南京海华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江苏怡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怡华)以人民币3.2亿元最高价竞得。2010年2月1日,法院以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标的房产归买受人江苏怡华所有。 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单位协商有关南京华美达的持续经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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