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04日 19:3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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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2日召开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及六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末总股本2808149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大学西街支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中山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16000万元流动资金综合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的议案,担保期限均自贷款批准之日起12个月;担保金额均在银行核准的综合授信范围内以实际发生的贷款额为限。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数量为353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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