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03日 21:0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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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3日召开的二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于同日分别与有关方签署下列协议: 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下称:电气总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8810万元,下称:上起厂)100%股权转让给电气总公司,依据有关评估结果(上起厂净资产评估值为30008.60万元),确定目标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0085923.86元。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轨道设备公司)与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为电气总公司下属子公司,下称:自仪股份)签署协议,轨道设备公司将所拥有的综合监控系统资产转让给自仪股份,经协商确定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人民币335.76万元作为本次转让价格;同时将上述资产涉及的22名员工劳动关系全部平移,成为自仪股份的员工,协议双方将与这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平移协议书。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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