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02日 19: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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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1日召开六届四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累计最高不超出等值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额度之内决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下称:福建佳通)提供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条款与条件等)的议案,授权的有效期限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刊登日,公司为福建佳通提供总额为人民币5.3亿元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未有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 五、通过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3月9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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