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新太”公布关于股改方案沟通协调暨调整方案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31日 17:0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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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方案自2010年1月22日刊登以来,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提议,现对公司股改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具体如下: 1、资产赠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佳都集团)将其持有的广州高新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11148.16万元)以及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番禺通信)将其持有的6000万元现金资产赠与公司,两者共计17148.16万元,相当于流通股东每10股获送0.950股的对价安排。 2、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08180180股为基础,用资本公积金向佳都集团和番禺通信每10股转增5.5股,以及向股改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9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178股的对价安排。 综上,股改方案的总体对价水平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128股。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佳都集团及番禺通信在原股改承诺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承诺: 1、佳都集团承诺将在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提出以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增发在内的方式向公司注入佳都集团的优质 ICT 增值服务业务。若佳都集团未如期提出注入上述增值服务业务,佳都集团将在36个月到期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追送现金1000万元。 2、鉴于公司本次股改说明书公告前180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的最高价格为21.77元/股,佳都集团与番禺通信承诺:自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25元/股的设定价格[在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包括本次股改的定向转增)等事宜时,该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修订后的《股改说明书》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2月1日复牌。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0年2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股改(全文修订稿)》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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