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31日 17:0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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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8日召开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五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报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2009年12月31日公司778129126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2.5股派1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2010年投资计划。 四、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2010年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远集团)为公司向商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通过2010年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议案。 七、通过2010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在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的各下属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的各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上述担保的单笔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 由于银行贷款有时要求提供两个担保人,所以上述第五项议案、第七项议案的担保额度可能有重叠部分。 八、通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年报报告制度》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九、聘任孙怀杰、李然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2月23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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