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9日 06:2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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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在俄罗斯以现金出资100万美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俄罗斯长虹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 二、同意公司在中东地区以现金出资110万美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中东长虹自由区独资公司(暂定名),新公司注册资本11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阿联酋迪拜。 三、同意公司为“长虹?世纪城”二期E标段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绵阳市涪城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下称:招商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人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四、同意将招商银行授予公司的5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中的5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转授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转授给公司控股98%的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转授给公司控股96.27%的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并同意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转授信额度提供信用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按有关规定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8947.03万元和美元1.5675亿元,合计335960.26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 五、同意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广元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9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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