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7日 19: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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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及四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进行2010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拟以2009年末总股本41500161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四、通过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3月9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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