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5日 22:24 |
作者: |
|
| |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3日分别与第一大股东哈尔滨东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东安实业)、海南黑豹游艇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且其法定代表人系公司副董事长,下称:海南黑豹)、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人,下称:东安动力)签订汽车变速箱总成采购合同(有效期一年)、商品车经销合同(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汽车发动机总成采购合同(有效期一年),公司按市场价格向东安实业采购汽车变速箱总成,2010年预计采购6000台,全年采购金额约677万元;海南黑豹计划按市场价格以现款提货方式经销公司所生产商品车450辆,销售金额合计约为1357万元;公司按市场价格向东安动力采购汽车发动机总成,2010年预计采购1671台,全年采购金额约1481万元。 上述交易均构成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