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1日 22: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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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1日召开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分别向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稠州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均为1年。 二、同意公司通过银行或信托机构向控股51%的子公司马鞍山山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山鹰置业)提供不超过3.6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和支付,相关费用由山鹰置业承担。 三、同意公司用评估价值不超过6亿元的固定资产向银行提供资产抵押,用于申请 PM1纸机技改工程项目贷款。合作银行和具体抵押资产,届时以相关合同文本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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