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9日 21:5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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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接控股股东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迪电力)通知,其于2010年1月17日与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联发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凯迪电力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8582908股(占公司总股本14%;该等股份中不含凯迪电力2010年3月即将解除限制流通条件的5%股份)转让给联发投,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65元/股,转让价款总计为21799.34万元。同时,双方明确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和承诺事项,其中,联发投承诺将在收购完成后,继续履行凯迪电力尚未履行完毕的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做出的承诺;同时承诺,本次受让的公司股权自股权过户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上市交易。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凯迪电力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有关有权部门批准,尚具有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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