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4日 20:4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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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3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法院)下达的有关传票,公司涉及企业借贷纠纷被起诉,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法院受理的上海联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原公司子公司,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下称:联源经贸)破产一案,公司(被告一)作为债权人于2009年10月12日向联源经贸(被告二)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申报债权金额4608180.12元,后经管理人确认的债权金额为4604649.52元。上海兰生大宇有限公司(原告)作为联源经贸债权人之一,对此债权金额存在异议,故诉请:确认联源经贸债权表所记载的公司的4604649.52元债务无效;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目前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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