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07日 20: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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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云锡控股)就公司转让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元江镍业)5600万股股权事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下称:协议)有关约定,公司已于2009年12月29日收到元江镍业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的,其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给公司的股利(分红)人民币4116万元;公司已于2010年1月6日收到云锡控股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的剩余45%转让价款人民币4500万元。此外,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已与云锡控股及中国农业银行元江县支行于2009年12月22日签署了《债务担保转移协议书》;与云锡控股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江支行于2009年12月28日签署了有关债务担保转移的《三方协议》,公司已解除在本次股权转让前,对元江镍业5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的所有担保义务,由云锡控股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至此,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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