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04日 21:5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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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原告)于2009年12月28日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山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履行承诺,并于2009年12月31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原告于2009年4月22日接到的被告承诺函,被告承诺愿意以不低于3.3亿元的经营性资产或现金于2009年度内置换或购买原告现有3.3亿元资产,以确保原告的持续经营能力。为此原被告多次协商承诺履行事宜,但被告未能在2009年度内履行完毕承诺事宜。考虑到被告承诺函的有效期为2009年底,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依法裁决被告履行承诺相关内容。 本次诉讼将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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