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03日 20:2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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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召开七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李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聘任何刚为公司总经理、许沛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沈琴怡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三、同意公司拟投资建设16万吨/年氯三次循环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87905万元(自筹资金26370万元,银行贷款61535万元),计划在2011年6月建成。 四、同意公司与上海石化签订直供乙烯协议,协议约定上海石化必须确保协议期间公司的乙烯正常供应,直供乙烯的价格结算按照国家乙烯作价的文件精神,根据市场情况,双方协商后作一定的调整。该协议自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有效,期限为二年。 五、同意转让公司持有的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现注册资金为5.39亿元)全部15.53%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以资产评估价11977.44万元为基准价挂牌,最终按实际成交价执行。 六、选举秦健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七、聘任陈波为监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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