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31日 07:0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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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控股股东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此次变动前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177569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0%,下称:华普产业)通知:因其涉及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送达有关执行裁定书,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897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3%),分别强制执行给孟祥龙16000000股、赵川16000000股、梅强14000000股、管奕斐13297799股、孙卫星12600000股。 本次强制执行后华普产业现仍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105671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7%,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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