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30日 07: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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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9年12月25日、28日、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咨询得到回复,其自2009年12月21日起一个月内不提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可预见的两周内无其他影响股价的应披露未披露信息。 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涉及的事项外,在可预见的两周内公司没有其他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达成与该事项有关的书面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因公司重整进入执行阶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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