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9日 07:5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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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申报文件的补正材料,并已接到有关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由于公司与韩国海力士(下称:海力士)签署的《合资协议》中对项目时间进度有明确要求及未按期实施项目海力士有权解除合作的有关约定,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产业集团)于2009年11月10日书面郑重承诺:如此项目最终无法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产业集团将依照实际成本受让公司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公司于2009年11月12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意公司在上述基础上先期按《合资协议》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并启动实施项目。据此,2009年11月17日,公司、海力士分别出资8250万美元、6750万美元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并启动实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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