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4日 20:3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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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4日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及五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文件确定的电力体制改革精神,同意云南怒江电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2698000元人民币,下称:怒江电网)回购公司控股60%的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怒江电网全部6345.22万股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39%)。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结果(怒江电网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9724.03万元),经协商确定标的股权回购价款为人民币206381973.22元。 二、同意公司控股95%的子公司成都宏达置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棠湖屋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双流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100%股权,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以标的公司评估后的净资产5663.52万元为本次收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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