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18日 21:1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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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8日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一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及一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2009年12月21日起6个月。 二、同意公司与太原铁路局签订《运输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于2009年9月23日至12月31日期间、2010年度的年度交易上限。该交易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请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H股市场公告。 三、同意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银行)出具有关融资反担保函事宜:公司控股70%的国华(印尼)南苏发电有限公司(下称:印尼公司)向中信银行及振华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下称:振华国际)组成的银团为印尼公司有关项目申请总金额不超过2.317亿美元、总期限为13.5年的银团贷款。根据银团贷款发放条件,中信银行需在银团贷款协议签订后,向振华国际(银团牵头行)出具总金额不超过2.317亿美元、有效期限为3.5年的具有保函性质的备用信用证,同时由公司向中信银行出具《中信银行融资性对外担保申请书(反担保函)》,承诺对中信银行所开具的备用信用证承担无条件的反担保责任。印尼公司就公司提供的上述反担保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7.43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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