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18日 20:2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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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二十四次、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由于公司子公司上海天宸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天宸药业)租赁的有关工业用地(即天宸药业所处厂址)已被纳入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镇宅基地置换迁入地范围内,同意天宸药业于2009年11月30日与上海张江集体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张江投资)签署《企业动拆迁补偿协议》,补偿范围为天宸药业位于浦东新区华夏中路2426号、2428号的租赁土地(其中土地面积46495.9平方米;厂房、辅房、办公室及其他地上建筑物合计为19813.37平方米),协议动拆迁补偿费包括所有地上建筑物、企业停工停产损失、职工清退、企业设备物品搬迁及全部药证迁移等一切费用合计为107232059元。动迁范围内的租赁单位由天宸药业负责清退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公司已于2009年12月16日收到张江投资支付的补偿款75060000元。天宸药业将于明年上半年内处理完成全部拆迁事宜。 此外,公司同意不再另行选址继续经营天宸药业,决定将其股权转让给上海开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时,天宸药业除部分有形固定资产及 GMP 药证等无形资产外,其余资产和负债均从公司剥离,合计转让款为人民币580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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