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18日 20:2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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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8日召开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首开嘉泰置业有限公司向浦发银行苏州新区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贷款,以苏州90#地块抵押提供担保;公司向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申请8亿元人民币贷款,由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贷款期限均为36个月。 二、同意公司向天津银行北京分行申请2.5亿元人民币贷款,由住总集团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天津银行北京分行申请2.5亿元人民币贷款,由北京住总集团提供担保。上述贷款期限均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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