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10日 22: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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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鉴于近日汪元刚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该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决定聘任邵宗超担任董事会秘书。 二、通过公司将全资子公司上海扬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2045400.00元,下称:扬宁投资)100%股权转让给上海藏霆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双方于2009年12月9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扬宁投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59380929.56元,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000.00万元,公司预计将产生一次性收益约3500.00万元。 三、通过关于出售闸北区汶水路地块的议案:公司于2009年12月9日与上海市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下称:土发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将公司下属分支机构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饮料机械厂拥有的闸北区汶水路31号(闸北区大宁街道326街坊15丘)厂区全部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14793平方米,约合22.21亩)出售给土发中心。以经评估的该地块完整权利下的市场价值人民币90000000.00元为基础,经协商确定该地块收购单价为人民币550万元/亩,收购总价为人民币12215.5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净收益计入资本公积,预计将使公司资本公积增加约1亿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2月27日下午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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