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10日 22: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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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长虹创投)于2009年12月10日与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其第一大股东,下称:美菱电器)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公司将所持有的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下称:长虹空调)99%股权和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下称:中山长虹)90%股权以人民币39065万元转让给美菱电器,长虹创投将所持有的长虹空调1%股权以人民币291万元转让给美菱电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长虹空调和中山长虹股权。 为规避与美菱电器之间的同业竞争,公司于同日出具了《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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