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07日 20:2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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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7日召开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与苏州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合资组建苏州上药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15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765万元,持有51%股权。物流合作方式为租赁苏州工业园区5000?O物流标准库区并改扩建达标。 二、同意公司对河南商丘市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已于2009年8月起对该司进行了全面托管,下称:商丘新先锋)进行重组,即:公司以现金收购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股)持有的商丘新先锋全部40%股权,以商丘新先锋的净资产评估值4503.36万元为定价基准,确定转让价格为1801.34万元;同时,公司以现金出资1125.84万元对商丘新先锋进行单向增资,其中1000万元进入注册资本,125.84万元作为溢价列入资本公积金。据此,公司累计出资2927.18万元。增资后,商丘新先锋的注册资本将增加到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600万元,持股52%。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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