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电力”公布关于与重庆银行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02日 21: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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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原重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简称:重庆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9月9日做出的一审(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25号民事判决书(下称:第25号判决)生效后,为依法妥善解决该案件的执行,在各方法院的协调下,重庆银行和公司达成执行和解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双方同意以执行和解方式终结本案执行程序,公司以人民币2180万元为限承担在本案的全部判决责任,并在执行和解协议生效后的五年内支付完全部款项;在收到执行法院终结本案执行程序裁定、查封措施解除的裁定后,公司应按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偿还剩余债务;如果公司未按约定偿还款项,则重庆银行有权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第25号判决;公司因承担判决责任,向有关责任人主张权利的,重庆银行应以适当的方式协助公司行使,并以重庆银行受偿金额为限;本案执行费用由公司承担。如公司向执行法院申请减、免本案执行费用,重庆银行予以配合。 据此,公司与重庆银行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目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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