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9日 16: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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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7日召开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其控股子公司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史正富、杭玉夫、楼必和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购买上述发行对象持有的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823.2088万元人民币)合计100%的股权,根据标的资产的预估值1680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经有关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结果确定)及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8.18元/股,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约20537.90万股。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涉及关联交易。 二、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公司将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关于重组的第二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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